加入收藏在线咨询
位置:主页 > 新闻资讯 > 新闻 >

【设计、施工、维护资格证书】

作者:admin时间:2019-03-27 16:23浏览:
教育信息化过保设备维护服务供应商

 



一、办理依据
1、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》
2、公安部《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》GA/T75-94标准;
  
二、办理对象
广东省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修单位。省厅技防办对技防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修单位实行资格等级管理,并统一印制和发放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修资格证》(以下简称《施工资质》)。施工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和未定级四个等级。未取得相应等级《施工资质》的,禁止从事技防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修业务。
 
三、技防从业单位承接不同等级技防系统时应持相应等级《施工资质》
(一)持一级《施工资质》的单位可承接任何技防系统;
(二)持二级《施工资质》的单位可承接投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(含)以下或二级风险等级以下的技防系统;
(三)持三级《施工资质》的单位可承接投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(含)以下或三级风险等级以下的技防系统;
(四)持未定级《施工资质》的单位可承接投资总额50万元人民币(含)以下或四级风险等级以下的技防系统。
 

电话:020-39998099
联系人:陈小姐
Q Q:962062327
邮箱:962062327@qq.com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节能科技园天安总部中心16号楼703